现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89号提案《关于加大技工和职业教育投入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技工教育办学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围绕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培养综合职业能力为核心,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技工教育创新发展,为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和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证。目前,黑龙江省技师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黑龙江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世界技能大赛黑龙江省级集训基地、黑龙江省技师培训基地、黑龙江省技师工作站设站单位,在校学生5000余人,年均为社会培养各类技能人才4000人以上,为我市培养输送一大批高技能人才。
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建议,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技工教育发展。
一、坚持高端引领,促进多元办学
充分发挥黑龙江省技师学院引领示范作用,在经费投入、项目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技师学院做强、做大,逐步建成以培养高级工和高素质劳动者为主的国内一流技师学院和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创新技工院校办学模式,坚持多元化、多层次办学方向,完善技工教育学制教育功能,强化职业培训、技能水平评价和就业指导服务等综合功能。积极争取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黑龙江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项目补助资金。2017年争取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2018年黑龙江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项目补助资金350万元。
二、加强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
支持技工院校与企业建立全面深入的合作关系,构建紧密联系的校企共同培养机制,开展校企联合招生、校企合作培训和教师进企业、技能大师进校园等活动。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学徒,企业为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支付的报酬等费用支出,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技工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支持黑龙江省技师学院职业训练院 “十三五” 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目前职业训练院国家建设资金2000万元已到位。
三、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继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养模式,由学校、企业共同培养企业后备技能人才。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单位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补贴标准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以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和培训费发票为准)的60%确定,中、高级技术工人每人每年的培训补贴标准4000元和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四、吸引优秀高技能人才到技工院校任教
加大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引进力度,不重学历重能力,逐步提高技工院校实习指导教师在师资中的比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可直接应聘相应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其中,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招聘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6名的人员,可采取直接考察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到技工院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去年黑龙江省技师学院采取直接考察方式,招聘尹朝阳等4名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五、拓宽技工院校毕业生成长通道
建立全省统一的技工院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贯通技工院校毕业生成长通道,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考、应征入伍、城镇落户、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和职称评聘等方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及相关就业补贴政策。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