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栏 >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40号提案《关于开展医学科普教育,提高我市公民医学科学素养的建议》的答复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40号提案《关于开展医学科普教育,提高我市公民医学科学素养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11-10 21:51

现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40号提案《关于开展医学科普教育,提高我市公民医学科学素养的建议》的提案答复如下:

关于提出的“将全民健康教育经费增列为医保基金的支出项目,划取一定比例的医保基金作为全民健康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医疗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鉴于目前国家层面没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因此难以实现增加医保基金支出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利用好医疗保险杠杆作用,全面推进全民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