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人社字〔2019〕82 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龙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和国家、省属驻黑龙江各部门单位,各有关行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推进“人才兴市”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发〔2017〕19号)、《黑龙江省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日人社规〔2017〕1号)规定,现就2019年度载体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技师工作站
黑龙江省技师工作站以高精机械加工、传统技艺传承、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依托大中型企业、行业(部门)、技工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载体建立。申报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主要生产领域具有3名以上社会公认、技艺精湛并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知名技师或高级技师。
2.单位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能为高技能人才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
3.具有本行业较为先进的生产科研仪器设备。
4.有独立承担过省或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的经历、经验和成果。
5.建立完善的“黑龙江省技师工作站”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技师工作站平台载体作用,每所技师工作站每年为企业或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技师和技师应占适当比例。
6.单位对设立技师工作站高度重视,年投入基本工作经费不少于5万元。
(二)特色技能大师工作站
1.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技能类)、齐鲁首席技师(黑龙江省首席技师)、黑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以及黑龙江省首席技师称号之一的。
(2)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的。
(3)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单位技能骨干、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站日常工作。
2.依托技师工作站设站单位建设特色技能大师工作站应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2名以上;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站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
3.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建设技能大师工作站应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2名以上;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站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
4.具有突出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上作出较大贡献的技能型人才,可参照上述条件单独申报。
二、推荐名额
各区县可推荐申报黑龙江省技师工作站4个,黑龙江特色技能大师工作站2个;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可各推荐申报2个;国家、省属驻黑龙江有关单位可各推荐申报1个,具备条件企业可各推荐申报1个。没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报送材料
(一)黑龙江省技师工作站推荐申报提交下列材料:
1.申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站所在单位情况;申请工作站职业(工种)、工作站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师、高级技师简介、业绩;工作站工作制度和计划目标(PDF版和Word版)。
2.《黑龙江省技师工作站评定表》(见附件1,PDF版和Word版);
3.黑龙江省技师工作站申报单位情况简表(见附件2,PDF版和Word版)。
4.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PDF版)。
5.申报单位的技师、高级技师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荣誉证书(PDF版)。
6.已带或计划所带徒弟职业资格证书(PDF版)。
7.申报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的承诺书(PDF版)。
(二)黑龙江特色技师工作站推荐申报提交下列材料:
1.申报报告。申报单位简要情况,申报技能大师工作站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站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站计划目标等(PDF版和Word版)。
2.黑龙江特色技能大师工作站申报表(PDF版和Word版)。
3.技能大师工作站所依托的企业、院校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站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PDF版和Word版)。
4.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PDF版)。
5.技能大师候选人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奖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PDF版)。
6.申报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的承诺书(PDF版)。
四、推荐程序
采取单位申报,逐级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定的方式进行。区县申报单位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审核;市直申报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国家、省属驻黑龙江有关单位可直接申报。
五、有关要求
载体建设项目是我市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现有高技能人才作用,加快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技术交流、合作攻关、推动技术进步和解决关键性生产难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的重要措施。各区县、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条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推荐申报质量。
请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有关申报推荐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大厦513房间)。
联系人:赵鹏 王家斌
电 话:(0633)8866019
邮 箱:zynljsk@rz.shandong.cn
附件:1.黑龙江省技师工作站评定表
2.黑龙江省技师工作站推荐申报单位情况简表
3.黑龙江特色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项目申报表
4.黑龙江特色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项目简明登记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