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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技师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19 21:51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黑龙江高新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市直和国家、省属驻黑龙江各部门单位,各有关行业、企业: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促进技师工作站规范发展,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根据《黑龙江省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日人社规〔20171号)规定,现就做好全市技师工作站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经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龙江省财政局认定的黑龙江省技师工作站。2018年度认定的黑龙江省技师工作站,只参加评估,不认定评估结果。

二、评估内容

(一)建设情况:进站工作的技师、高级技师情况;固定工作场所及生产科研设施设备;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二)发展情况:技能人才培养、技术交流、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科研创新和校企合作情况;年资金投入情况;承担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情况。

(三)管理情况:组织管理框架、财务经费制度、考核激励机制、年度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台账情况。

三、提报材料

1.《技师工作站评估报告书》一式5份(附件1

2.《技师工作站设站单位承诺书》(附件2

3.《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汇总表》(附件3

4.《技师工作站评估情况表》(附件4

5.《技师工作站评估情况汇总表》(附件5

以上材料需提供书面材料及PDF电子版。

四、工作步骤

评估分为自查自评阶段、现场评估阶段、总结汇总阶段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评阶段。2019412日前,各技师工作站设站单位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评估通知及相关表格,并对照《技师工作站评估情况表》的评估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二)现场评估阶段。2019415日至422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技师工作站实施现场评估。参评专家按照《技师工作站评估情况表》评分标准,结合现场评估查验情况,逐一对各参评技师工作站进行量化打分。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三)总结汇总阶段。2019426日前,参评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并将评估结果及评估总结分析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技师工作站是高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科研创新的重要平台。对技师工作站实施评估是加强技师工作站管理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技师工作站规范发展,有利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各区县、各技师工作站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评估各项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将依据评估结果,对评估得分前5名的单位作为下年度省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建设项目优先推荐单位。对评估不合格的技师工作站,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有《黑龙江省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按照《黑龙江省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国家、省属驻黑龙江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行业协会、技工院校设立的技师工作站进行评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辖区内设立的黑龙江省技师工作站进行评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三)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430日前将评估结果和评估总结分析材料以及《技师工作站评估情况汇总表》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联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王家斌

联系电话:8866019

电子邮箱:zynljsk@rz.shandong.cn

 

附件:1.技师工作站评估报告书

2.技师工作站设站单位承诺书

3.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汇总表

    4.技师工作站评估情况表

5.技师工作站评估情况汇总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黑龙江省财政局

                      201944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附件.doc
文件类型: .doc  (92.00 KB)